谢邀。
此处“旧情人”的意思理解起来可能产生歧义,我们暂且定义为你的前任吧。
字面意思啊,还能什么意思呢。
话说你找了新女友,跟前任有什么关系?不是早该断舍离了么。
好吧,回到问题本身。
除了“恭喜”,你那没断联的前任,在这个时候还能说什么?
“你不要找新女友,我们再续前缘。”?
“我舍不得你,虽然你有了新女友,但今后我们还是可以聊天,可以相互理解支持,我们依然可以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
这看起来真是一团和气,美满幸福的好场面啊。
但问题是,与前任自欺欺人地做好朋友,对现任和现在的关系,你能拍着良心说没有影响么?
所以在情感界,大家达成一个共识:分手之后,应该和前任老死不相往来,相忘于江湖,相见不如怀念。
为什么呢?
一,爱情双方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没有人可以容忍在感情中三心二意的人。
在感情中,若对其他人产生了暧昧的想法,会自动归类:这是羞耻的事情,是背叛,是一种对对方的欺骗。是不可为人知的阴暗。
理智脑会阻止你,但感性脑会说:来啊,爱情啊,反正有,大把愚妄…
基础是荷尔蒙的相互吸引。
这个吸引力是有时效性的,仅可维持半年至一年的时间。
如果在这个有效期内,双方没有积极经营,让爱情保鲜,惊喜,深入骨髓,成为生命不可割舍的部分。
我妻子永远是我的爱人,一生都应该是情侣。
三,对于“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的恋爱关系来说,是不可能逆行的
人总是贪恋温情的。
对于曾经亲密的爱人来说,即使感情淡了,或者出现什么不可抗因素,不得不面临分开。
依然贪恋那份温情。
会自欺欺人:我们可以退回去,做好朋友,只要能有对方的消息,就够了。
但这是不可能的。
一旦有机会独处,你们不会顺藤而上,寻回曾经关系的巅峰?
信你个鬼啊。
那么局面就不可控了。接下来,各种狗血将如你所愿,粉墨登场。
综上,让前任去“死”。
你往后余生的爱情,才能够向死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