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喜欢与否的问题,在我看来,在恋爱中一切消费由一方出,另一方只一味的享受甚至索取,这不应该是谈恋爱应有的态度。因为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儿,恋爱中的两人应该作为一个共同体而存在,以发展长期关系为导向,彼此付出和经营这段感情。
两人相恋,无形中就已经达成了共同生活的共识,婚姻只不过是以法律效应强化了这种共识,但我们都知道它并不是一种束缚,目前的离婚率也证实了这个事实。所以,精神上的共识和契约才是维持一段长期关系的根本,婚姻只不过是长期关系中的一个升华点,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
个人认为,问题中的恋爱观有失态度
综上所述,既然说到了我个人的恋爱观。回到问题来说一说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切消费由一方出,另一方只是一味的享受甚至索取,给我的感觉就是,只会一味享受和索取的那一方,没有意愿和另外一方,共同付出和经营这段感情,也就是双方并没有达成,两人作为一个共同体而存在,共同生活的共识。
1.只会一味享受或者索取的那一方,可能觉得:都不知道最后能不能在一起结婚?付出太多是不是很吃亏了?上面我也说过谈恋爱不是为了试婚,而是长期关系中的一个阶段。反过来想,此时,如果因为会觉得吃亏,都不愿意为经营这段感情而付出,那何以可以达到结婚这个升华点呢?就像我们上小学,初中,高中不付出不努力,可以通过高考吗?显然不可能。
2.为了谈恋爱而谈恋爱,只为暂时的欢愉。如果是这样,个人觉得其实没有必要以恋爱为名,在确立关系之初,对另外一方表明自己的态度,至少给了对方一个选择的权利,作为成年人,都应该知道自己如何选择,并且敢于承担选择的结果。这样对别人和自己都是一种公平,对别人来说是一种负责,对自己来说也不会受到关系的束缚。
总而言之,谈恋爱并不是试婚,而是长期关系中的一个阶段,不以长期关系为导向的态度谈恋爱,就是对别人负责,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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