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贪官”,与传统意义上的贪官稍有不同。贪官嘛,都是利用手中的职权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和见不得光的财产,为自己谋求物质生活上的享受。从这点来看,把今天的主人翁归为贪官倒也勉强说得过去。而历史上对他的评价也是功过参半。
功:
1、废除分封制,改用郡县制,一直沿用至今!
2、书同文、车同轨,极大地促进了中原地区的文化统一。
3、统一度量衡和货币,促进了各地区经济的贸易往来。
过:
1、焚书。(这可能是中国最早言论控制了,足见中国屁民属性由来已久。)诸子百家争鸣时期的璀璨思想文化遭此一炬损失惨重。
2、妒杀韩非子。
作为战国末年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一来到秦国,卓越的才华就遭到妒忌,最后更是被今天的主人翁迫害致死。(另有一说是秦王对于韩非才华的恐惧,下令毒杀,主角只是帮嬴政背了黑锅)
叙述完功过后,应该有人知道今天要讲的是谁了。没错!就是李斯。
我知道又会有人问了:李斯此人没见历史上有贪污的记录啊,为何说他是贪官呢?
这就是我开头说的,与其他贪官稍有不同的地方了。
李斯的贪,在于对权利地位的迷恋,这也是人之常情,但造成的严重后果,确是李斯自己也没想到的。
公元前210年七月酷暑,秦始皇赢政暴崩于沙丘平台(现河北广宗境内),令长子扶苏到咸阳主持葬礼并继承皇位的诏书连同国玺被中车府令赵高所扣留。当时知道始皇已崩的仅有少子胡亥、李斯、赵高及宠幸的宦官等五六人。因为赵高与胡亥关系亲密,便联合起来策反李斯共同篡改诏书立胡亥为帝。李斯虽身为丞相,但在赵高的游说下,为了保住相位荣华和子孙富贵,居然放弃了丞相职责,匍匐在个人私利的脚下,以帝国丞相之尊,任由小小的中车府令赵高摆弄于股掌之间,杀扶苏,立胡亥,禁绝君臣,指鹿为马,肆意妄为于庙堂之上,干戈四起于郊野之间。
贪一己之私利,枉相国之重责,置社稷存亡于不顾,却国家安危于罔闻,李斯诚可谓史上之巨贪大蠹。然李斯固不容于赵高,秦二世二年七月,为赵高构陷而腰斩咸阳,并夷三族。呜呼,李斯欲求长保而祸猝至,欲得富贵而身先死。翻开历史,贪官下场大多如此。
(当然,也可能有巨贪没有被揭露,掩藏在历史的尘烟之中……)
李斯身陷囹圄之时,痛悔沙丘之谋,欲上书二世,自列七宗大罪,实则罗列了他在秦帝国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作出的累累功勋。然赵高使人扣压不奏,“囚安得上书?”
平心而论,论李斯的才具,论李斯的功绩,当为旷世之奇才,秦国之元勋。然成秦帝业者李斯,毁秦帝业者亦李斯。处死李斯时,与其中子一起绑赴刑场,李斯回过头来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我想和你像以前一样牵着大黄狗一起去城外追逐野兔,难道还能做到吗?)父子遂相向大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真不知道,此时的李斯是否反思过其真正的死因,是否反思过支配他一生的“老鼠哲学”。
如果不是沙丘之谋误国误己,李斯一代名相的名头定会更加响亮!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评论他:持利禄之重,阿顺苟合。李贽认为:李斯杀人众多,应受此报。自是亢龙之悔。然,斯,龙也;高,蛆也。后人以两人同传,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