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朋友一起跑步,朋友突然晕倒送医院猝死,(死者)家属找我赔偿怎么办?
我以为你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你约朋友一起跑步,是合法、健康的活动。朋友应邀参与跑步活动是自愿的行为。在跑步中,朋友晕倒你及时送医,尽到了该尽的责任!朋友猝死不治身亡,是他(她)自身的问题,你不必为此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过错责任之原则“和“无过错之责任原则“,你与他(她)跑步,他(她)因为身体的原因而猝死,你并没有“过错“。朋友跑步中猝死,亦不适应于“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以为,假若你不及时送医,将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你或是邀请他(她)从事你个人的事务,他(她)的猝死,你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